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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实验室使用制度
2015-09-02 18:19 光电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光电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公共实验平台实验室使用制度

 

1、本实验室成员及国内外其它科研单位及大学的研究人员;

2、公共实验室根据运行成本收取一定费用,以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收费时依据使用时间,对每一位使用者进行收费;

3、需求使用公共平台仪器的教师与学生应提前与公共平台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均需完整填写“使用申请表”,以便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实验时间。公共实验室的使用顺序以申请预约时间为准。非登记预约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公共实验室进行实验;

4、使用仪器人员必须遵守公共平台实验室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携带移动存储设备随意拷贝、修改、删除文件,以防系统受破坏或病毒侵害。若需输出、打印有关文件或材料,应经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用专用的工具输出文件;

5、使用公共平台的教师与学生需爱护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废纸、废物等;

6、严禁在电脑旁放置饮料等有可能危及电脑安全的物品;

7、严禁在计算机上测试、运行任何病毒程序;

8、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运行任何游戏软件;

9、任何使用公共平台的人员不得改动计算机的硬件和BIOS等配置,不得私自修改原程序;

10、若相关人员违反上述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轻者取消实验资格,进行批评教育,重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光电技术及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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